厦门市政府(2011)518号文件关于推进现代茶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十二五”期间,以稳面积、提质量、扩贸易、增效益为发展方针,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全面发展现代茶产业。计划到2015年,全市茶园面积2.3万亩,比2010年增加0.3万亩,增长15%;全市茶叶产量1600吨,比2010年增加260吨,增长19.4%;年出口额突破2000万美元,比2010年增长20%以上。
二、工作重点
1.着力推进厦门茶叶销售集散中心建设。要充分利用厦门临近安溪、武夷山等名茶产区和作为传统茶叶贸易口岸具备陆海空交通便利及长期对台对外茶叶贸易基础的优势,规划建设茶叶销售集散中心,吸引全国知名茶叶生产、加工、机具及销售等企业在厦门设立总部,扩大国内外茶叶贸易。
2.着力加强茶叶生产基地建设。着力加强本市同安区莲花镇等靠山地区的茶叶生产基地建设。加大政府扶持,加强无公害、绿色、有机茶园基地建设,辐射带动广大茶农加快劣质茶园和茶树品种更新改造,着力提升茶叶品质,提高产出效益。同时,按照“两头在厦、中间在外”的现代农业发展战略,积极鼓励我市茶叶企业到厦门以外地区单独或合作建设茶叶生产基地。
3.着力扶持茶产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充分发挥厦门茶叶生产加工、贸易、包装设计行业优势,着力培育茶叶生产加工、工艺研发、贸易、包装设计企业的发展,形成若干个行业内有影响力的龙头品牌企业,增强厦门茶产业的聚集力。继续加大对已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茶叶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茶叶企业争创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充实壮大我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农副产品与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力量,不断提升茶叶企业发展水平。
4.着力提升茶叶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行茶园标准化种植,开展配方施肥,强化对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监管,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使用生物有机肥,使用高效、低毒农药和生物农药,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开展茶农科学用药培训,从源头上提高茶叶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扶持茶叶龙头企业开展茶叶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试点工作,建立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的产品可追溯体系。加强加工及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检测与监督工作。
5.着力提升茶叶文化建设。以品牌战略为核心,支持茶叶企业注册集体商标、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使用权、农产品地理标志以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创建知名品牌。大力发展茶叶包装、设计、配送服务业,提升产品文化内涵。结合“农家乐”旅游的发展,积极开发茶园生态旅游观光,加快茶文化展示场所和休闲度假场所建设,努力推出有特色的茶文化旅游景点。积极开展与茶文化有关的各种茶事活动,通过办节和组织茶叶企业参加茶博会、茶交会、茶文化节、茶产品展销活动等,不断提升我市茶文化的影响力。
三、保障措施
1.加大扶持力度。整合支农资金,加大支持茶产业发展力度,重点支持新品种引进、试验与推广以及生态茶园基地、标准化茶叶示范区建设和茶叶检测体系建设、品牌创建、技术培训等;强化信贷支持,加强用地用电扶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做好茶叶企业增资扩产、技术创新、抵押担保、上市融资等方面的服务指导,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2.强化组织领导。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共同推动茶产业健康发展。农业部门要加强茶叶生产基地建设和技术指导;商务部门要支持推进茶叶销售集散中心建设;工商部门要严格审核茶叶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资格,加强经营监管;质监部门要严格茶叶市场准入,加强对茶叶加工、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督,严肃查处掺杂掺假和经营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检验检疫部门要加强茶叶注册企业出口产品的把关,加强出口企业卫生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管。茶叶主产区同安区要制定茶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推进茶产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加强茶叶技术推广力量,加快茶叶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农药、新肥料的推广。
3.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充分发挥我市茶叶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扶持更多中小茶叶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培育茶叶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茶叶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茶叶增产、茶农增收。充分发挥茶叶协会桥梁纽带和引领带动作用。